結婚證人怎麼當?律師告訴你如何當一位稱職的結婚證人!

2022-07-29

為什麼結婚需要證人?

結婚證人是早期婚姻所無的制度,早期婚姻是採「儀式婚」而非「登記婚」,民國97年修法後全面改為「登記婚」,也就是要同時符合三個要件:①雙方以書面成立結婚契約,②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③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,如此婚姻才能有效成立(民法第982條規定參照),因此才有結婚證人的需求。

結婚證人需要符合什麼資格?

結婚證人在法律上並無嚴格的資格限制,無論是父母手足、叔伯阿姨、好友閨蜜,甚至是素昧平生的戶政事務所志工阿姨,都可擔任結婚證人,並在新人的結婚書約(結婚契約)上簽名。但是應該要注意的是,結婚證人必須以具備「行為能力」為必要。所謂「具備行為能力」,係指年滿20歲以上(民國112年1月1日將改為18歲),或是未滿20歲但已結婚之人。且結婚證人必須「無」心智缺陷情形,必須理解結婚之意義並予以同意,才可使婚姻有效成立。

結婚證人有哪些任務?

結婚證人並不只是單純在登記現場觀禮而已,法律上確實有賦予結婚證人一些任務。其一,結婚證人必須確認新人有結婚的真意。也就是新人確實了解結婚的意義,且真的想要締結婚姻、建立共同生活關係,而非基於其他目的成立的假結婚。其二,結婚證人必須「親自見聞作證」。雖然目前法無明文規定,結婚證人原則上可以不用到場;但有些戶政事務所通常會請結婚證人一同到場,才能確保「登記時」證人已「親自見聞」確認新人有結婚之意願,避免要件不符,致使新人之婚姻關係因此產生瑕疵或甚至無效。證人確認新人意願後,即可在結婚書約上用印,並由戶政機關辦理登記,成立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。

登記結婚當天流程:

1. 至戶政事務所抽號碼牌。
2. 開始登記、繳交相關文件及填好的結婚書約。 戶政人員會確認新人及證人身分。
3. 繳費、領取相關文件及身分證。
4. 大功告成!恭喜新人已成正式夫妻!

以上是關於結婚證人的資訊,如果有其他問題,也歡迎聯繫我們進行免費法律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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