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房屋

借名登記是指將自己(借名人)的不動產登記在他人(出名人)的名下,由自己(借名人)進行管理、使用及處分,而他人(出名人)同意借出名字的一種無名契約關係。此時不動產的真正所有權人,未必是借出姓名供登記的出名人(至多為不動產登記名義人),可能是當初購買該不動產的借名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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